卷板機工作中機器安全操作的規定
5.3.1卸掉筒節時,必須將上輥上升到額定位置,平衡缸拉住上輥,保持8Mpa左右的壓力,才能按動電鈕緩慢將倒頭架倒下,翻倒時切勿壓住左軸承套強行下倒,復位時切勿頂住左軸承套將倒頭架立起,以免損壞上輥左軸承。
5.3.2上輥壓住鋼板或壓住下輥靜態時或下輥旋轉動態時,不允許啟動輔傳動電機移動下輥。下輥旋轉卷制筒體時,兩主油缸上輥不允許卷制的同時向下加壓。預彎鋼板時不允許用移動箱螺桿推動下輥擠壓鋼板頭部,而應預彎卷制成型一段,移動下輥定位后再卷制成型一段(水平移動箱的功能是:移動下輥或定位下輥)。
5.3.3機器在運轉過程中,滑動軸承的溫度不得超過70℃,滾動軸承溫度不得超過80℃,如出現溫度過高,應檢查是否缺油;是否潤滑油注入太多,占滿空間超過三分之一,引起熱量不易排出;是否灰塵銹皮進入,使油質變硬、軸承異響;此項工作要定期檢查,出現問題及時處理。
5.3.4發現不正常情況,應停車檢查,各聯接部位螺栓是否松動,各回轉部位是否有異常,查明問題及時處理;同時注意維修或更換失效的微、電控元件和液壓元件。下班時將電器、液壓系統恢復到原始位置,下輥回中移動到對稱位置,將上輥落下,落下上輥時,其壓力不得超過3Mpa,并關掉總電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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